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通知

市财政局 2022-01-21 00:00:00

随财函【2022】7号

 

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随州市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随着地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推进,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压实采购单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各采购单位要配备2名(经办岗、审核岗)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员,负责全程参与和对接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业务。其职责范围为:

1、负责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等;

2、负责发布本单位相关采购信息等(湖北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提前30日);采购合同公开(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验收结果公开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公开以及及时回复质疑等事项)

3、负责录入、审核本单位内网采购计划并做好合同备

案等;

4、负责管理本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需求权限,编制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上传资料及全套流程服务;

5、负责规范操作本单位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事

项;

6、负责规范操作本单位“832”扶贫平台全流程;

7、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二、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小企业信用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支持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以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份额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以及未达到规定预留比例的,由采购单位要说明依据原因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随州市财政局备案

四、合同签订与公示

    预算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采购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财政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备案。合同备案需上传资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采购人、中标人信息。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没有公开的合同,迅速自查自纠,并在2022年1月31日前全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五、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 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与中

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应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根据情况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支持中小微企业运行,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要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六、其他要求

一是市直各单位应安排政治觉悟高、业务技能强、政策把关严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于1月15日前将人员信息报市财政局(附1),工作人员调岗换岗时,需提前做好业务交接,并报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备案。

二是市直预算单位应当 1月15日前财政局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管理员填报联系人:肖钦随

电话:0722-3596881  QQ:185859662

1:政府采购管理员信息填报表

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2022年1月10日

1:

 

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员信息统计表





岗位设置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




审核岗












主要领导(签字)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 随财函[202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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