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2024-07-22 00:00:00

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充分认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努力提高政策执行精准度,共同打造最优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门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    


  • 天财采发〔2024〕58号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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