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2020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湖北)能力提升项目-专业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第二次)包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1-04-07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2020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湖北)能力提升项目-专业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第二次)包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7 16:33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湖北)能力提升项目-专业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第二次)包一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客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大道16号

被投诉人: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地址2: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相关供应商1:武汉硕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栋7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2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投诉人的投标产品完全满足该项目的招标要求,并满足该项目中招标产品的销售资格,但未中标。而中标单位中标的规格型号为宇通牌ZK5188XYL16的医疗车,其产品性能的公告表明其只是普通医疗车,既与招标的标的为移动式核酸检测车这一要求不符,其多项指标均达不到核酸检测的要求(见附件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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