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带2021年白蚁防治工作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1-04-07 00:00: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带2021年白蚁防治工作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7 15:20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带2021年白蚁防治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楚天蕙兰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悦达街区12栋12楼1201室

被投诉人:武汉市汉南区园林科绿化队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相关当事人: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给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3月26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发给投诉人的电子邮件的附件和其他投标人的不一致,投诉人认为对其造成不公平待遇。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代理机构确实存在发送的电子邮件的附件不一致的事实,投诉人少了一项招标文件word版,给投诉人编制投标文件增加了工作难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公平。该投诉事项成立。
本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投诉人和其他投标人接收到的招标文件及清单PDF版在内容信息上有所差别,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的时间满足法律要求,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对投诉人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本机关责令代理机构给予正式道歉,同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至政府采购办。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或武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1年04月07日

  • 武经开财采决【2021】3号-楚天蕙兰-2021年白蚁防治工作-鑫永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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