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2021-03-18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8 12:04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湖北省财政厅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19年度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执行、人员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四、考核方法

单位自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省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评审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存在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落实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部分重要岗位落实岗位分离、交流轮岗等制度不够严格。
(二)采购执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管理不到位。
(三)基础性工作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中不够细致认真,把关不够严格。
(四)专业化服务还需加强。主要表现在未履行警示、提醒、督促的职责。

六、考核结果

总体情况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下步努力方向:
(一)加强内控管理。要严格落实《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法治观念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力度,落实好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健全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代理采购绩效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的管理。
(二)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完善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研究探索,注重提高创新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的问题。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专业化服务转型,加强在市场调查、产业发展趋势研判、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切实为采购人在需求拟定、合同执行、履约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完善网上商城功能。要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网上商城功能。及时组织开展协议定点采购供应商增补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分析部分网上商城采购计划未实施的原因及对策措施。健全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采购人采购便利度,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四)发挥集采机构优势。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功能优势和采购代理机构“国家队”的引领作用,科学制定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更加专业高效、服务优质,努力提升采购效率。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的推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实现。


2021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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