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李宏臻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1 15:23|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李宏臻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评审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没有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以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执法机关: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