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关于对刘胜、李力、徐璟、杨毅、朱红讯五名评审专家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2 16:36|发布单位: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刘胜、李力、徐璟、杨毅、朱红讯五名评审专家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刘胜、李力、徐璟、杨毅、朱红讯五名评审专家在参加“和平街办事处钩臂式垃圾箱维修服务”(项目编号:HSZC201809-1648)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中,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没有正确履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义务。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刘胜、李力、徐璟、杨毅、朱红讯五名评审专家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3、给予警告。
五、处理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执法机关: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