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湖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的相关规定。
三、公开范围
重点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
四、公开时限
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公开方式
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六、办理时间
不限定时间。
七、联系电话
027-67818721,67818980
八、办理流程
(一)信息录入。由单位经办岗录入政府采购信息。
(二)信息审核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由单位审核岗审核后发布。
九、责任主体
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监管处罚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公开(详见二、主动公开事项表)。
十、监督渠道
省财政厅负责受理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邮编:430000。电话:027-67818980。
另外,社会公众可随时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页面上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反映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问题。
十一、主动公开事项表
具体见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