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2021-07-27 00:00:00

县财政局关于取消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长财采发〔2021〕10号

 

各财政所,县直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要及时清理,按照规定返还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 长财采发(2021)10号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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