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履约管理的通知

当阳市财政局 2021-07-27 00:00:00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履约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代理机构:

根据《当阳市创建全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改革先行区工作方案》安排,为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履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所有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我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平台”管理,实现采购意向公开、公告文件发布、合同签订备案、合同省网公示、项目验收及省网公示、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电子化监管。

二、关于采购意向公开。根据《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所有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工程,均必须由采购人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发布”一栏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原则上公开的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三、关于公告、文件发布。所有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工程,代理机构必须同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文件及中标结果公告。

四、关于合同签订备案。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一栏进行公示,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必须在当阳市政府采购内网上传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五、关于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验收结果公告”一栏发布公告,同时在“当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平台”上传验收报告。

六、关于资金拨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工程款,在“当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平台”上公布付款时间、金额,并上传付款凭证。      

 

 

                                      当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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