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武汉联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17:15|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联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你公司2020年在襄阳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拨打你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湖北”网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的办公电话,无人接听,遂拨打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锐电话。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检查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锐电话,期间何锐接听电话一次,检查人员告知监督检查一事后何锐立即挂断电话,随后不再接听检查人员电话,使用其他检查人员号码拨打何锐电话亦不接听。2021年8月21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寄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通知》及相关资料,8月22日何锐接听投递员电话后,告知投递员将邮件放至快递柜,截止9月10日未取件,导致邮件因逾期未被实际签收而退回。上述行为致使本机关对你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执法机关:襄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