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11:07|发布单位:西塞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明知产品存在问题却不负责任的回复质疑且不予深入审查,避重就轻、偷换概念,并未作出合理合法质疑答复,应予以处罚。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处理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执法机关:西塞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