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财政局关于 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1-10 00:00:00

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财政局关于 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7:47发布单位:宜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财政局关于 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当事人2: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19-1-2-2304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结合省财政厅鄂财采发〔2021〕2号要求,于2021年6月至9月对两家代理机构2020年在宜都市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执业情况开展监督评价,采取书面审查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每家代理机构抽查5个项目,共抽查了10个项目。从抽查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妨碍公平竞争问题和《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事项,被检查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个别项目存在中标公告发布时间滞后、合同签订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的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等规定,已责令代理机构整改落实。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提醒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发布公告、合同备案、合同履约验收及发布验收结果公告、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2.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文件。在编制采购需求文件时应做到科学严谨、合理合规,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发展相关政策。(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节能环保绿色产品采购等)
3.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宜都市财政局

202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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