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园林管理中心新建公厕周边绿化提升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1-12 00:00: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园林管理中心新建公厕周边绿化提升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09:13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园林管理中心新建公厕周边绿化提升工程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森态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农力村王家曹房28号

被投诉人: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相关当事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园林管理中心(被投诉人2)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给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2021年12月16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格分权重为10分过低。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的规定,该项目预算金额83.506856万元,选择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合法合规的。本机关查阅文件,未发现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竞争性磋商工程项目的价格分权重有明确要求。根据财政部2021年4月的官方网站留言回复称,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特征自行确定竞争性磋商工程项目价格分权重。该项目价格分10分的设置不属于法律禁止事项。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或武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12日

  • 武经开财采决【202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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