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1-14 00:00:00

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0:50发布单位:浠水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浠水闻一多大道
当事人2: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建设路
三、检查工作报告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7月,浠水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采取五项举措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有序推进。浠水县财政局制定了《2021年度浠水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评价范围、监督评价内容、监督评价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并按照自查自评材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五个阶段有序推进。
  二是确定范围,随机抽取。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我县本地两家代理机构作为监督评价对象。分别是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确保监督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性,按照“县区统筹、方式兼顾”的原则,针对代理机构以前年度执业情况,每家被检查的代理机构抽取5个项目,共抽取10个政府采购项目。
  三是原则检查。由财政局采购管理股3人组成监督评价工作组,对每个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进口核准、文件编制、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信息公告、中标成交等环节。
  四是自愿评价,合理打分。今年是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评价环节,共有13家被检查的代理机构自愿向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随机抽取2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从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方面,对参加评价单位开展评价。

浠水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05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浠水县财政局对发现的问题统一处理口径,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权限,分别对2家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口头告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浠水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14日

  • 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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