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对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1-13 00:00:00

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对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16:39发布单位:黄石港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2号)要求,黄石港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自查情况和项目档案抽查情况的书面审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检查对象
区财政局采购办以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检查对象,通过市财政抽取选中“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代理公司2020年在本区开展1个项目,我区采购办在收到自查报告后上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项目检查事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等环节。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三)检查结果
在查看该项目招标文件时,发现招标文件中主要货物有指定品牌的情况。
二、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区财政局已书面反馈至该代理机构要求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责令相关代理机构整改。相关代理机构能够认真对待处理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增强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督促代理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其他补充事宜

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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