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阳都市农业公园规划编制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1-14 00:00:00

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阳都市农业公园规划编制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7:10发布单位:襄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襄阳都市农业公园规划编制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

当事人2:襄阳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黄渠河老政府院内

三、基本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对你单位采购(代理)的 襄阳都市农业公园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公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述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
1、未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2、资格条件作为评分项;
3、将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作为评分项;
4、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5、未注明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1违反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的规定;行为2属于《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一项第10条禁止事项,违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的规定;行为3属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禁止的事项,违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的规定;行为4属于《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一项第12条禁止事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行为5违反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并在 2022 年 1 月 1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单位。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州财政局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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