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对黄石市市直单位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9 16:56|发布单位:黄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黄石市市直单位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我局采购办安排专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公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中标公告发布30日后,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仍未公开的违法行为。合同未及时公开是采购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公告发布30日内签订合同;二是采购人未在签订合同的2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合同。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二)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单位名单及具体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责令上述单位限期整改,并在2022年4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附件:黄石市市直单位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单位及具体项目名称
五、其他补充事宜
黄石市财政局
2022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