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代理机构责任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规〔2022〕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远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代理机构责任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规〔2022〕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远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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