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27 00:00:00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7 15:40发布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九龙科技园703-7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06853427L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关于2022年7月15日五峰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他人实名举报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伪造国家许可证件骗取中标一事,我局针对举报事项内容,于2022年7月18至20日收集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区域性中心福利院电梯采购项目(2021年度)涉举相关资料,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该项目授权代表人)进行了涉举询问调查并形成了政府采购询问笔录。
经调查,你公司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区域性中心福利院电梯采购项目(2021年度)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事实。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使用伪造的虚假证件参与采购活动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规定。
你公司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期限内,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未予书面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为无异议。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决定对你公司处以成交合同金额(530000.00元)千分之五罚款(2650.00元)、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20727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30726


执法机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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