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11 00:00:00

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1 09:15发布单位:鄂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评价工作部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评价遵循自愿原则,向我局申请自愿参与评价的代理机构为0家。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局随机抽取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君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我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抽取总计25个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主要问题。个别项目委托协议不规范;个别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评分标准未量化到具体区间;个别项目采购需求未公开;部分项目采购人超期确认采购结果,逾期发布中标通知书;档案资料不完整。
(二)处理结果。一是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二是建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三是建议加强对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文件范本、采购合同范本等政府采购基础业务的研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四是建议注重专业化的差异发展,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重点代理领域。

五、其他补充事宜

鄂城区财政局

202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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