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12 00:00:00

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10:08发布单位:荆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荆门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现场查看了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网上商城和电子采购平台建设情况,抽查了部分项目的录音录像资料。同时对202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采取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了考核,共计考核项目62个。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基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采购活动情况、电子化采购情况、工作绩效情况、信息统计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

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货物、工程、服务委托采购2936批次,采购额30159万元,成交额27650万元,资金节约率8.32%。其中,电子化平台完成60批次,成交额12388.11万元(公开招标24批次,成交额7374.56万元;竞争性磋商12批次,成交额2333.57万元;竞争性谈判11批次,成交额1209.08万元;单一来源采购13 批次,成交额1470.9万元);网上商城采购2862批次,成交额13100.08万元。
存在问题:一是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少数项目存在未核对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和评分时不一致、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此外个别项目录像资料缺失。
二是采购文件编制需进一步完善。检查中发现少数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的问题,如限定最低价、将规模条件或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中“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与实际评审过程中不一致,评分标准未量化、未明确履约验收标准等。
三是采购程序执行需进一步规范。检查中发现少数项目存在评审活动不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没有协商情况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未书面通知参与投标供应商、采购代表授权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整改落实需进一步强化。本次考核发现,2021年考核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时要求整改的部分问题依然存在,如档案管理不完善、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评审活动不规范等。

六、考核结果

总体认为: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执行《市级政府目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有效落实“应采尽采”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一定提高。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做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分段式管理下的岗位工作制度,做好科室与科室之间的业务接洽与配合,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完善委托协议模板,确保法定要素齐全,权责清晰;三是要加强采购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现场视频资料的管理,制定相关复核制度,确保相关资料音像清晰完整。
(二)规范严谨编制采购文件。一是要严格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按照87号令的规定确定评标方法,合理设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和评审因数的量化指标,避免出现歧视性指标;二是要完善采购文件内审、会审制度,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切实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一是落实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审核工作,确保人员信息一致;二是严肃执行评审纪律,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三是规范质疑处理程序,政府采购活动暂停及时书面通知参与投标供应商。


2022年08月12日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