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嘉鱼县岳公楼棚户区改造路网、沿湖大道西延伸段EPC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13 00:00:00

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嘉鱼县岳公楼棚户区改造路网、沿湖大道西延伸段EPC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3 10:17发布单位:嘉鱼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嘉鱼县岳公楼棚户区改造路网、沿湖大道西延伸段EPC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华清园一栋二单元2602室

被投诉人: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嘉鱼大道48号

相关当事人: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1号

相关当事人:专家评委(晏红梅、刘会桃、梁义)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14日向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嘉鱼县岳公楼棚户区改造路网、沿湖大道西延伸段EPC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码:JYXZFCG202205001)的《质疑函》,被投诉人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21日作出了质疑答复。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6月29日向嘉鱼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投诉,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并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质疑回复函嘉鱼县采购中心未盖章,只有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代理机构未回复;2.采购文件内容有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的违规条款;3.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编制的磋商文件为某些特殊的供应商设置了特殊门槛;4.在我方中标公示期内单方面进行复核重新评审,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已过公示期限;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明知磋商文件的部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旧按照有缺陷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2022年7月4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撤销申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嘉鱼县岳公楼棚户区改造路网、沿湖大道西延伸段EPC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五、其他补充事宜

嘉鱼县财政局

2022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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