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13 00:00:00

远安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3 09:03发布单位:远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 43号

当事人2: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要求,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了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2022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象。本次检查自6月开始,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情况,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企业登记信息和基本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被检查代理机构湖北银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证照齐全,登记的信息完整真实,均具备独立的办公评审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包括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多媒体投影、录音录像监控等设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从事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工作纪律,业务范围,岗位分离及制衡,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均符合相关要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均参加了专业培训。
(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情况:2021年两家代理机构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38个,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等行业。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符合经营范围,规范编制采购文件,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信息、资格审查等内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绿色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所代理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无质疑、投诉情况发生,执行情况较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检查共抽取11个项目,均存在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责令其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已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尤其是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注重业务工作中的程序,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2、建立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档案室。要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好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尤其是要对每个项目的音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做到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有序。
3、强化沟通协调、盘活资源存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主动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学习,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认真做好日常基础工作,组织协调好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方面的关系。同时结合当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形势,要协助督促采购人做好每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发布公告、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验收结果公告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远安县财政局

2022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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