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23 00:00:00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6:26发布单位:红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红安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依法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6号)文件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年度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3.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4.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6.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人员的执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8.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有序化水平。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县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从2021年度79个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8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2021年工作成效
一是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79个,采购预算总额为9038万元,成交金额为8722万元,节约资金315.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5%,项目信息公告均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询问和质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了答复。
二是完成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入驻商家363家,上架商品1326余款,网上商城全年完成交易订单338笔,成交金额21688.45万元,规范了小额零星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在业务工作中,能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类采购活动,能很好的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依法对网上商城采购活动及当事人进行管理,实现电子卖场成效记录的对外公开。电子支付还没有完全实现。
2、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工作总体评价为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和网上商城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提高采购人员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2年08月23日

  •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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