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监利市江城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11:44|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监利市江城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昌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龙溪路196号3号楼2-2
被投诉人:监利市江城初级中学
地 址:监利市容城镇
三、基本情况
宜昌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参加监利市江城初级中学(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委托湖监利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监利市江城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项目编号:JLS-202206-JZ002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被投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人质疑事项进行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发出的质疑函进行书面答复。
(三)投诉请求
1.要求被投诉人公示项目成交供应商核心产品相关信息;
2.要求被投诉人公示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对被投诉人对质疑不予答复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被投诉人在收到本《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7个工作日内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报请有关机关依法对本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利市财政局
2022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