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10:13|发布单位: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文件归档、内部监管机制、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采
购中心根据《关于对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共采购了7个项目,针对自查情况我局共抽查了5个项目。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考核提出了整改要求,均在《检查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并反馈给采购中心进行了确认。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2021年度采购中心集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采购中心完成集中采购业务7次,均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2039.93万元,成交金额1952.24万元,节约资金87.7万元,资金节约率约为4.3%;电子商城共交易29个项目,项目预算金额达30.93万元,实际成交金额为28.20万元,节约资金2.73万元,资金节约率约为8.83%。2021年无质疑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的5个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在所有的抽查项目中都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二是在评审过程中未确认评委组长;三是针对应该专门面向中小微的企业,在招标公告中未选择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四是在招标文件中不得将商业性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五是在招标文件中不得将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六、考核结果
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地对本次检查认真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完善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