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30 00:00:00

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18:25发布单位:黄冈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遗爱湖生态修复还建小区14号楼S14-102(1层)

当事人2: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9号黄洲书院23号楼1-101

当事人3: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当事人4: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10号

当事人5: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遗爱湖生态修复还建小区14号楼S14-105、S14-106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1、监督评价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我局从2021年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内,随机抽取了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等5家社会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分别从其2021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10个项目进行检查,并对照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2、检查内容。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
3、检查程序。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4个阶段进行。7月份,我局向被检查单位送达了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及被抽查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通过对被检查单位书面材料的审查及到被检查单位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指标体系编制了工作底稿,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确认。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还不够完全到位。
2、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够完整、规范。
4、质疑处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并责令其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到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督检查建议: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和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代理机构专业优势,在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档案整理工作。

黄冈市财政局

202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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