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14:21|发布单位:宜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11栋6楼
当事人2: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6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精神,宜都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以上两家代理机构,对2021年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每家代理机构抽取5个项目,共10个项目。从抽查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存在未建立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个别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未征集意见,个别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合法合规、信息公告时间不符内容不完整、项目执行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等规定,已责令代理机构整改落实。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代理机构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服务。
(二)代理机构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已建立完善的制度执行到位,避免代理业务出现瑕疵和违规行为。
(三)代理机构要强化法律意识。要始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奉为行为指南,加强职业操守教育,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宜都市财政局
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