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8-31 00:00:00

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阳新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14:37发布单位:阳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阳新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政府采购程序未办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转移,采购程序错误。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四、处理结果

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于2022年8月26日前整改到位。

五、处理日期

20220627


执法机关:阳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8-31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