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单位(采购人)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现印发《预算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给你们。各预算单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做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止事项。
附件:预算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