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鹤峰县政府采购监督渠道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三、监督渠道: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县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
1.在线投诉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供完整的投诉文件和举证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QQ邮箱投诉:307921040@qq.com
2.线下投诉递交投诉书地址、邮寄投诉书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18号四楼(403)邮编:445800 电话:0718-5294019
3.电话投诉:鹤峰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4.网上投诉:http://223.75.103.123:9800/AS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ASP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