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区财采发〔2023〕2号
荆州区财政局 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荆州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常态化,实现优质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共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各地评标评审专家资源不平衡问题,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范围
在我区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二、评标管理
项目管理
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后商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该项目所在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专家管理
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应当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本地和异地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异地评标专家数量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专家劳务费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场所管理
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分为主场和客场,主场在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客场设在省内其他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或省外具备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主客场同步完成评标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方主体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716-8420632;技术咨询电话:0716-8010809。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荆州区财政局 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