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在依法进行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依法依规向伍家岗区财政局提起投诉,现将投诉渠道公开如下。
一、线上投诉渠道
(一)伍家岗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1.136.223.52:8083/AS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ASP
(二)发送电子邮件:QQ邮箱:45701263@qq.com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营商环境投诉通道:https://oauth.hubei.gov.cn:8443/uias/mainChain.do?appCode=ycszfyhzx&code=90000&checkUser=1&flag=false
(四)微博:宜昌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宜昌发布”
(五)微信:
(六)市长热线:0717-12345
(七)区长信箱:https://wsxf.xinfang.gov.cn/mail/views/tsqqPage.html?id=98E51F13CFA911EC9EF89DC7AC7FAFEF
(八)纪检监察信箱:https://hubei.12388.gov.cn/yichangshi/wujiagangqu/
(九)信访举报:宜昌市伍家岗阳光信访大厅:http://www.ycwjg.gov.cn/site_611_yangguangxinfangdating/
二、线下投诉渠道
(一)现场递交投诉书:
联系电话:0717-6481879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36号财政局310室政府采购管理股
(二)邮寄投诉书地址:
联系电话:0717-6481879
邮寄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36号财政局310室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投诉受理时限
投诉方需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提供完整的投诉文件和举证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伍家岗区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处理时限由法定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