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含新能源汽车)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开展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订工作的函》有关工作安排,我厅会同山西省财政厅负责客车(含新能源汽车)采购需求标准制订工作。经过充分会商研讨和调查研究,已完成《客车(含新能源汽车)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意见:
1.邮箱:cztcgc@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网络链接:https://www.wjx.cn/vm/OtaYcTO.aspx。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意见。
附件:客车(含新能源汽车)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