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硚口区财政局 2023-12-27 00:00:00

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通知要求及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等,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和部署,现就硚口区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内容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执行。

(一)开展一次“大清理”。对在本地登记及外地登记本地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清理,切实摸清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完善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名录。

(二)开展一次“大清查”。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要求,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开展一次“大起底”。对过去三年(2020~2022年)硚口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有效投诉举报和作出的违规违法处理处罚开展一次“大起底”,从中梳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一)开展自查阶段(具体时间按省厅要求):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向筛选出的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相关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并整理被抽检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硚口区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3年12月26日前):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1月25日前):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充分沟通,由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4年5月25日前):硚口区财政局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指定媒体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五)汇总报告阶段(2024年6月25日前):硚口区财政局形成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报告报送市财政局,相关报告抄送同级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周密抓好实施。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重点检查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原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有则必改。整改过程中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实行销号管理,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三)严格检查程序,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重点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编制检查工作底稿(详见附件2)。检查过程中,遵守检查纪律,认真审查数据资料,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  1.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名单

  2.硚口区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

查工作底稿

3.《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

 

 

                                                 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 关于开展2023年硚口区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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