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英山县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洒水车、洗扫车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25 00:00:00

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英山县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洒水车、洗扫车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5 13:56发布单位:英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英山县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洒水车、洗扫车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物流中心1号厂房202

被投诉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湖北省英山县温泉镇北门巷

相关当事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茶香大道8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参加英山县城乡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洒水车、洗扫车采购,项目登记编号:ZTHCC-20231017-029)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发出后,投诉人向采购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分公司制作的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对其质疑回复不满意,投诉人向我局投诉,请求我局对其投诉事项予以核查,责令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月15日,我局经审查后,决定受理深圳合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1: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明确“付款方式”,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等法律规定。
(二)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25T清洗车(洒水车)”的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设置不合理。
(三)投诉事项3: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项目质量保证方案”“项目技术实施”“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未量化、细化。
(四)投诉事项4: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不合理。
(五)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和售后服务机构覆盖面不合理。
(六)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类似业绩”的评分标准不合理,业绩要求限定为清洗作业车辆,涉嫌限制或排斥。
(七)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认证证书”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八)投诉事项8:招标文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名单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为了解情况,我局分别向投诉人、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了解情况,对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核实与说明。现调查核实,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黄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英山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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