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财政局关于对开办企业印章刻印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29 00:00:00

孝南区财政局关于对开办企业印章刻印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9 11:35发布单位:孝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开办企业印章刻印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墨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孝感第二分公司

地  址:孝感市董永路宇济滨湖天地竹苑5号楼幢3层0303室

被投诉人: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81号

三、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9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开办企业印章刻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NFSCG-2023-0045,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3-0247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起的投诉事宜,本单位已依法予以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1.投标过程中,公司投标文件因评审点(2.005)不通过,显示投标无效,我方投标文件中已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应该属于投标无效情形。
2.中标价格异议。
二、调查情况
本单位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查证:
1.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条款(评审点2.005)“供应商需提供可证明其应当能够直接从印章信息系统提取相关材料完成印章刻制的证明材料”要求,墨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孝感第二分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但仅查阅,响应文件中仅备案系统截图对招标文件该条款,且该系统截图无法判定所示印章刻制业务为墨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办理,导致磋商小组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因此判定为投标无效。
2.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因素并不是该项目的唯一考虑因素,且中标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
根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查证的事实,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本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孝感市财政局或孝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孝南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 孝感市孝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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