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21 00:00:00

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1 16:41发布单位:樊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B幢5层504室

当事人2: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汉北工业园5栋3楼

当事人3: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新光路8号1幢

当事人4: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87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2年政府采购执业情况,采取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对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的19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内部培训较少;
(二)未明示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三)评审过程记录不规范,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督促、协助采购人在规定时限签订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代理机构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樊城区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增强责任意识。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程序规范、有序实施,同时协助采购人做好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及履约验收等相关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和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3、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审核制度,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

樊城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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