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12 00:00:00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16:52发布单位:东西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

当事人2: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当事人3: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01室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精神,我局开展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经我局随机抽取确定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我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抽取总计15个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经核查,三家代理机构均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登记的信息完整真实,具有独立办公场所,评审场地监控设备设施齐全,具备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信用状况良好,但是在风险防控、人员及培训情况、管理制度和项目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
项目检查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代理委托:部分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费。
(二)采购需求制定: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三)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保证金制度不合规。
(四)采购文件编制: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需求未包含采购标的验收标准;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存在错别字和序号使用不连续情况。
(五)信息公告:部分项目合同未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时间不规范。
(六)履约验收:部分项目未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方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建议: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政策规定不断更新制度规范,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核力度,确保项目采购文件、项目评审、信息公告、档案管理等合法合规,提高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三是积极向采购人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四是加强履约验收,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方案,完成履约验收工作。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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