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财政局关于对南漳县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28 00:00:00

南漳县财政局关于对南漳县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18:01发布单位:南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南漳县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海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58-12号(美联超市对面)

当事人2:南漳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公司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锦绣山河花园3栋一单元103

当事人3: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6号(市医疗保障局院内)

当事人4:襄阳拓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石油公司四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2022〕3号)、《南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优化南漳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序、健康、专业化发展,于2023年8月开始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和检查,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数量以本地区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25%的比例抽取4家代理机构开展2022年执业情况监督检查。按照监督评价工作安排,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专班对4家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价,每家随机抽取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开展绿色采购、采购预留份额等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经检查,被检查的代理机构绝大部分项目基本做到了手续完备,有采购代理合同,有采购计划备案,按照要求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招标、中标(成交)、合同公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资料齐全,专家评委抽取规范,有中标成交通知书,有视频资料,档案管理也较规范。但也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公开不够完善;2、内部培训次数不足;3、采购代理合同未明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4、采购文件中未明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5、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6、中标(成交)通知书未与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发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责令4家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认真落实整改。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告知4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代理机构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财政局。
(二)加强业务学习。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各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业务水平,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对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招标(采购)程序、合同签订等要进一步规范。
(三)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更优服务。

南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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