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24 00:00:00

江汉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4 10:57发布单位:江汉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万纵联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劳动街开明路附17号2楼5室

当事人2:湖北安永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产品展示用房1期2栋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相关要求,对湖北万纵联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安永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2年政府采购执业情况,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分为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三个阶段。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对全部项目进行评价.
经核查,此次监督评价中发现问题如下:1.部分管理制度不全;2.未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3.未组织过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4.未公开征询意见公告;5.评审中将类似业绩作为评分项目;5.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下一步:(一)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对于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还要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不断地查漏补缺。(二)鼓励员工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取得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资质或证书,增加公司的技术力量和软实力。(三)进一步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保存的完整。

江汉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