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15:01|发布单位: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23幢21层8室
当事人2: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与才茂街交汇处万科金域华府商业中心B座7楼
当事人3:湖北日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嘉园B座2801
当事人4: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道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903
当事人5:湖北希地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五洲大厦B栋20层9室
当事人6: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第1、2层
当事人7: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百灵路2号铁桥广场 B座14层C号
当事人8: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洪山区财政局从双随机平台上抽取了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日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希地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8家代理机构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2年政府采购执业情况进行开展,主要分为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三个阶段。经核查,此次监督评价中发现问题如下:1、部分项目采购公告中,未明确采购需求;2、部分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未细化量化;3、部分项目采购文件未明确付款方式;4、部分项目信用查询记录未进行存档;5、部分项目未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上传采购文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下一步,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的学习,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培训,做到依法代理、程序规范,提高代理服务质量、细化服务措施,规范采购流程,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交易环境。
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