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17:15|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在我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55家机构开展了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随机抽取的湖北千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5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等。
对照财政部统一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单位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超范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2.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采用综合评分的,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
4.采购文件编制存在对供应商歧视性要求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标准》等规定,给予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丰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上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君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泽茂管理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对代理机构的要求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做到制度落实到位、到人;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进一步提高采购代理的执业能力,使政府采购项目真正做到依法依规;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遗漏缺失现象的发生。
2023年11月10日
十堰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