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10 00:00:00

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0 16:13发布单位:荆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组织专班,对我市34家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业情况开展了监督评价,共计抽查项目179个,涉及金额2.95亿元。
存在问题:
1.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少数项目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未按要求明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个别项目未落实节能产品评审优惠政策等。
2.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少数项目中资格条件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少数项目评审因素中指向特定奖项和主体,个别项目用年限、业绩金额、合同规模、信用等级报告等作为评分项,个别项目业绩分值设置过高等。
3.评分标准不够细化。个别项目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对应,部分项目没有细化量化评审标准,存在设置区间分的情况,给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4.采购人代表授权函缺失。个别项目缺少采购人代表授权书。
5.评审复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履职,存在未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客观分不一致等情况,代理机构未严格复核。
6.档案管理不完善。少数项目存档资料中缺少录音录像资料,个别项目中缺少采购活动记录和评审专家抽取记录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并责令其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将整改情况报送到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督检查建议: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和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代理机构专业优势,在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档案整理工作。

荆门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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