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对关于2023年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结果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14:11|发布单位:西塞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关于2023年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结果情况的通报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指标体系和《黄石市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黄财函[2023]36号)要求,区财政局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工作通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10月10日对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去年17个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对代理机构2022年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部分,随机抽取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评价遵循自愿原则,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书面告知不愿参与评价。因此只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
通过随机抽查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急需改正和解决。
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严,对政府采购政策把握不准,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代理业务能力亟需提升。
2、评审因素未量化,评分标准分值设置、资格审查涉及负面清单的内容。
3、采购文件中存在表述不规范、缺漏,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与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未对应。
4、未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划分行业类型。
5、中标公告未及时发布。
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五家代理机构积极整改,从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角度,经研究决定对五家代理机构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结合第二十五条和《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给予不记分处理。
一是要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制度、从严管理,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数个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二是要以此为戒,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对照《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中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制定规范的代理采购流程,特别是 《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计划备案、组织采购、采购结果公开、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管理”等环节流程,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力度,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实现。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采购活动全过程的资料应该按要求存档,确保档案保存完整规范。
四是针对问题,约谈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认真整改,并通报检查情况报告;代理机构要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情况记入整改报告。
五是律师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予以把关,制定标准规范的招标文件模板。
六是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