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对西塞山区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 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09 00:00:00

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对西塞山区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 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14:11发布单位:西塞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关于对西塞山区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 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制定下发了《西塞山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专班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7日对区澄月街道办事处、区黄思湾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战部、区统计局、区文旅局、区政法委、区宣传部、区非遗中心、西塞中学、河口中心学校、马家嘴小学、第二十一中、中窑小学、第十七中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方案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区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拟定了检查通知,并迅速下发了检查通知,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向区财政局提供自查报告。检查组围绕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资料及相关账本凭证。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局摸清了区澄月街道办事处、区黄思湾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战部、区统计局、区文旅局、区政法委、区宣传部、区非遗中心、西塞中学、河口中心学校、马家嘴小学、第二十一中、中窑小学、第十七中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政府采购总体情况,政府采购意识有所加强,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但是还是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急需改正和解决。
(一)集中采购项目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没有分设经办、审核人员具体工作职责流程、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各时间节点作规范要求。
2、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电子台账 。
3、街道卫生发包项目系政府采购目录内物业项目,全年累计达到10万以上金额,却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4、个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支付、履约验收及公告不及时,存在跨年结算情况。
5、个别政府采购备案系统未及时上传发票,未及时做履约验收。
(二)分散采购项目的主要问题
1、学校食堂采购年累计采购金额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办理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2、采购文件制定还存在部分项目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专家抽取表是空表,项目将从业人员、经理资格与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及加分条件等现象。个别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没有上传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存档不规范。个别单位采购文件存放不集中,散乱堆放,没有做台账管理,不方便及时查阅。
三、意见和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建议对单位作出以下处理:
(一)单位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说明事因并认真整改。单位自查报告中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分设经办、审核人员岗位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流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各时间节点作规范要求。应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人员执业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廉洁制度等。
(二)单位对于分散采购项目应咨询法律顾问,并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予以把关。
(三)及时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电子台账。纸质资料要有专人专岗集中管理归档。资产类政府采购应符合资产配置相关要求配置采购,
(四)代理机构应择优选择。
请各单位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单位深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建议对单位作出以下处理:
(一)区澄月街道办事处、区黄思湾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战部、区统计局、区文旅局、区政法委、区宣传部、区非遗中心、西塞中学、河口中心学校、马家嘴小学、第二十一中、中窑小学、第十七中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说明事因并认真整改。单位自查报告中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分设经办、审核人员岗位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流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各时间节点作规范要求。应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人员执业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廉洁制度等。
(二)单位对于分散采购项目应咨询法律顾问,并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予以把关。
(三)及时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电子台账。纸质资料要有专人专岗集中管理归档。资产类政府采购应符合资产配置相关要求配置采购,
(四)代理机构应择优选择。
请各单位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单位深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09日

  • 关于对西塞山区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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