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0-31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11:11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当事人2: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68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当事人3: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

当事人4: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钓鱼台壹号23栋2单元302室

当事人5: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当事人6: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宜昌市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指标体系对代理机构2023年执业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组织评审程序;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及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的32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采购项目未在结果公告中将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二是部分采购项目评审因素未量化,评分标准分值设置涉及负面清单的内容;
三是部分采购项目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四是个别代理机构档案资料不完整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处理,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宜昌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切实增强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内部约束、规范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对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等方面的规范化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风险及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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