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财政局关于对鹤峰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现场监督评价的报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1:06|发布单位:鹤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现场监督评价的报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中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小区银坤花园C 栋1单元503号
当事人2: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分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容美村192号
当事人3: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坝村恩施国际服装城8号楼1单元208号
三、基本情况
按照《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县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小组,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9日对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评价。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要求,现场监督检查由县政府采购办张重尧、覃红群、黄明波三位同志组成监督评价小组,通过自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步骤。
评价指标检查情况
(一)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评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81.4分。
(1)企业基本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登记的信息完整真实,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及档案管理场所,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依法为企业7名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连续经营3年,近三年内,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能控制在60%以下,企业年净利润均处于盈利。(2)企业业绩及人员情况:2023年代理37个项目3.6亿元,2022年代理57个项目14亿元,2021年代理25个项目0.51亿元;专职从业人员6人,工作经验3年以上专职从业人员4人;内部培训2次,参加培训10人,参加外部培训2次,参加培训2人。(3)企业管理情况:建立了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检查了“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安防工程”项目,项目执行在采购代理委托、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符合规定,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均符合流程;项目未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档案管理中音像资料未与采购文件刻录存档等问题;公司近年来未收到项目质疑;公司执行了内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4)企业失信及处理处罚情况:公司近3年来无失信及行政处理处罚。
(二)湖北中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评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72.2分。
(1)企业基本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鹤峰县,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2022年注册,2023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M。依法为企业在职人员5人缴纳社会保险金,连续经营1年,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经营状况良好。(2)企业业绩及人员情况:2022年代理项目7个2800万元,2023年代理项目13个7000万元;专职从业人员3人,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3人,5年以上专职从业人员3人;内部培训1次,参与培训人数5人;参加外部培训3次,培训人数4人。(3)企业管理情况: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有工作纪律、业务范围、岗位分离及制衡等内控管理制度;建立有完备的法务、财务等其他日常管理制度。现场检查了代理的“恩施州鹤峰县乡镇污水管道修复工程(燕子镇)项目”,项目执行中签订了采购代理委托,按采购项目拟定采购需求,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编制较好;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对应、合同管理中存在未督促采购人按规定时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档案管理存在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等问题。公司有内控及其他日常管理制度,所代理项目暂未接到质疑。(4)企业失信及处理处罚情况:公司近3年来无失信及行政处理处罚。
(三)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评公司为“成长型”公司,评价得分75分。(1)企业基本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登记的信息完整真实,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及档案管理场所,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依法为企业7名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连续经营3年,近三年内,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能控制在60%以下,经营状况良好(2)企业业绩及人员情况:2023年代理21个项目2505万元,2022年代理5个项目5087万元,2021年未执业;专职从业人员6人,工作经验3年以上专职从业人员7人;内部培训无,参加外部培训2次,(3)企业管理情况:未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检查了代理的“鹤峰县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表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执行中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中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对应、合同管理中存在未督促采购人按规定时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档案管理存在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等问题。近年来代理招标项目未收到质疑,公司执行了内控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4)企业失信及处理处罚情况:公司近3年来无失信及行政处理处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监督评价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三家代理机构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对应; 二是公司对内部培训组织不够,参与外部培训人数较少;三是档案管理欠规范,音像资料与采购文件未一并存四是代理机构均未参与指导采购人履约验收。
(二)意见及建议:一是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就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方式选择、政府采购流程、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综合培训,并引导采购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按照“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的原则确定重点代理领域,不断提升细分领域代理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指导采购人按时进行合同公告,并全程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三是完善监管体系。推进代理机构考核、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共享和标准化建设,制定成熟的监督考评体系,形成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格局。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失信行为进行量化管理,将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量化记录等信用信息作为代理资格审查、选择代理机构的依据。
五、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规〔2022〕3号),分别对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 鹤峰县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表采购及安装)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BSHHF2022023)中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公司记6分;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安防工程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11004001)中存在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况,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公司记3分;湖北中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 恩施州鹤峰县乡镇污水管道修复工程(燕子镇)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09564002)中存在“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等”情况,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公司记6分。
鹤峰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