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15:37|发布单位:黄石港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鑫溢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西塞山区临江街办中窑湾路1号三单元802室
当事人2: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青龙山路9号半山骊园小区3栋1单元101室
当事人3: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40号1-2001室
当事人4: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华新路枫叶山小区15号6栋三单元801
当事人5: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297-3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黄石市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黄财函〔2023〕36号)文件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湖北鑫溢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区财政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对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各代理机构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高,业务不够熟练等问题。
2、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档案保管不妥,档案室硬件设施的配置不完善,档案室保管条件较差,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3、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问题涉及负面清单内容。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责令相关代理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送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6日